一、普利制药股票索赔(300630)条件:
于2022年4月26日至2024年4月16日期间买入普利制药股票,并在2024年4月17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准)。。
二、违法事实:
2025年1月4日,普利制药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公司通过虚构成品药和原料药销售业务、开展贸易业务按总额法核算的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导致公司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同时,2021年、2022年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10.31亿元,占该两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31.08%;虚假记载的利润总额合计达6.95亿元,占该两年披露的年度利润总额合计金额的76.72%。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联系深圳李涛律师团队,并快递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
深圳李涛律师声明
上述预登记条件仅供参考,不涉及任何投资决策和证券买卖建议。索赔条件将根据证监会调查结论进一步调整,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深圳李涛律师,证券维权律师,武汉大学法学硕士,现为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曾在证券公司工作多年,擅长代理证券诉讼、金融维权案件,有多年投资者维权诉讼经验。手机(微信号):18688720278;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30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