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宇股份(603003)股票索赔:虚假陈述曝光,受损投资者可索赔

龙宇股份(603003)股票索赔的时间要求:于2019年4月26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ST龙宇股票,并在2024年4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有机会索赔(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准)。

2024年12月16日晚间,*ST龙宇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2024年4月30日,ST龙宇(603003)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徐增增、刘策、张晔侃、卢玉平于2024年4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经查明,2022年及2023年上半年,龙宇股份存在大额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且未披露、部分贸易业务无商业实质的情形,导致2022年年报、2023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2024年8月31日,龙宇股份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是对2018-2022年度、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及相关附注进行追溯调整。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联系深圳李涛律师团队,并快递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

深圳李涛律师声明

上述预登记条件仅供参考,不涉及任何投资决策和证券买卖建议。索赔条件将根据证监会调查结论进一步调整,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深圳李涛律师,证券维权律师,武汉大学法学硕士,现为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曾在证券公司工作多年,擅长代理证券诉讼、金融维权案件,有多年投资者维权诉讼经验。手机(微信号):18688720278;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30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