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6日,海越能源发布公告称:“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1、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及时披露。2022年,公司存在通过供应商与控股股东铜川汇能鑫的关联方发生资金往来的情况,构成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2年度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金额5.54亿元,2022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1.98亿元,2022年期末资金占用余额3.56亿元。海越能源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海越能源、铜川汇能鑫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该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下达后,有投资者向法院起诉,要求海越能源及铜川汇能鑫赔偿投资损失,法院一审判决投资者胜诉。海越能源及铜川汇能鑫不服一审判决,向浙江高院提起上诉。近日,浙江高院作出二审判决,判决驳回海越能源及铜川汇能鑫上诉,维持原判。
目前,深圳李涛律师正在代理*ST海越受损投资者索赔诉讼工作。索赔条件为:
在2021年8月31日至2023年4月28日期间买入*ST海越股票,且在2023年4月28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联系深圳李涛律师团队,并快递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
李涛律师声明
上述预登记条件仅供参考,不涉及任何投资决策和证券买卖建议。索赔条件将根据证监会调查结论进一步调整,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李涛律师,证券维权律师,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现为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曾在证券公司工作多年,擅长代理证券诉讼、金融维权案件,有多年投资者维权诉讼经验)
手机(微信号):18688720278;邮箱:404048268@qq.com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30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