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9日,鼎信通讯发布《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称:“公司收到青岛中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如下:(一)被告鼎信通讯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黄建华赔偿投资损失款共计21,065.3元;(二)驳回原告黄建华的其他诉讼请求”。
2024年5月9日,鼎信通讯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青岛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鼎信通讯存在以下违法事实:1、鼎信通讯未及时披露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2、鼎信通讯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处分情况。我局决定:对鼎信通讯及相关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罚。
目前,深圳李涛律师正在代理鼎信通讯受损投资者索赔诉讼工作。索赔条件为:
在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3月29日期间买入鼎信通讯股票,且在2024年3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联系深圳李涛律师团队,并快递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
李涛律师声明
上述预登记条件仅供参考,不涉及任何投资决策和证券买卖建议。索赔条件将根据证监会调查结论进一步调整,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李涛律师,证券维权律师,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现为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曾在证券公司工作多年,擅长代理证券诉讼、金融维权案件,有多年投资者维权诉讼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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