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21日,任子行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任子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15年3月,任子行收购北京亚鸿51%的股权;2016年8月,任子行增持北京亚鸿5%的股权;2017年7月,任子行收购北京亚鸿剩余44%的股权,北京亚鸿成为任子行的全资子公司。2018年起,北京亚鸿和任子行分别作为联合体成员陆续中标了创新项目,均由北京亚鸿负责具体实施。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北京亚鸿安排签订部分没有商业实质的购销合同用作资金通道。通过上述方式,2020年至2022年上半年,任子行虚增利润总额19,406,901.32元、37,317,431.71元、16,560,909.58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绝对值的85.93%、70.03%、30.79%。任子行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我局决定:对任子行及相关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罚。
目前,深圳李涛律师正在代理任子行受损投资者索赔诉讼工作。索赔条件为:
在2021年4月27日至2023年4月27日期间买入任子行股票,且在2023年4月27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联系深圳李涛律师团队,并快递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
李涛律师声明
上述预登记条件仅供参考,不涉及任何投资决策和证券买卖建议。索赔条件将根据证监会调查结论进一步调整,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李涛律师,证券维权律师,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现为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曾在证券公司工作多年,擅长代理证券诉讼、金融维权案件,有多年投资者维权诉讼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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