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宇股份股票索赔:信披违规被责令改正,受损股民可索赔

2024年4月30日,龙宇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2022年及2023年上半年,你公司存在大额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且未披露、部分贸易业务无商业实质的情形,导致你公司 2022年年报、2023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

深圳李涛律师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构成虚假陈述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实际发生的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龙宇股份因信息披露违规,被上海证监局采取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受损股民可索赔。

目前,深圳李涛律师正在代理龙宇股份受损投资者索赔诉讼工作。索赔条件为:

2023年4月282024年4月29日间买入龙宇股份股票,且在2024年4月29日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