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7日,世纪华通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世纪华通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2018-2022年年报商誉有关情况存在虚假记载;二、虚构软件著作权转让业务或提前确认收入,导致2020年-2021年年报关于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临时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我会决定:对世纪华通及相关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罚。
目前,深圳李涛律师正在代理ST华通受损投资者索赔诉讼工作。索赔条件为:在2019年4月27日至2023年7月24日期间买入ST华通股票,且在2023年7月24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联系深圳李涛律师团队,并快递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
李涛律师声明
上述预登记条件仅供参考,不涉及任何投资决策和证券买卖建议。索赔条件将根据证监会调查结论进一步调整,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李涛律师,证券维权律师,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现为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曾在证券公司工作多年,擅长代理证券诉讼、金融维权案件,有多年投资者维权诉讼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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