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6日,西陇科学发布《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称:“一审判令被告西陇科学向原告陈超、陆健等82名原告赔偿损失共计7,570,117.10 元,负担案件受理费共计137,347.99元。上述判决系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尚未生效,对公司利润的最终实际影响需以二审法院最终生效判决结果为准”。
目前,深圳李涛律师正在代理西陇科学受损投资者索赔诉讼工作。根据一审法院胜诉判决,索赔条件为:
在2021年4月29日至2023年4月28日期间买入西陇科学股票,且在2023年4月28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联系深圳李涛律师团队,并快递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
李涛律师声明
上述预登记条件仅供参考,不涉及任何投资决策和证券买卖建议。索赔条件将根据证监会调查结论进一步调整,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李涛律师,证券维权律师,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现为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曾在证券公司工作多年,擅长代理证券诉讼、金融维权案件,有多年投资者维权诉讼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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