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立案中|600711盛屯矿业索赔,受损股民预征集

根据公开信息,盛屯矿业(600711)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及后续处理的关键时间节点如下:

  1. 立案时间
    2024年5月17日:盛屯矿业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 》(证监立案字0282024006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正式立案调查 。
  2. 立案告知书接收时间
    2024年5月17日:公司同日披露收到《立案告知书》,表明证监会已正式启动调查程序 。
  3. 立案结果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4年8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 3号),认定其2021年至2023年半年报存在财务信息虚假记载行为,包括虚增营收、利润等,并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处以罚款合计850万元 。
    补充说明
    调查过程:2024年4月,公司因财务信披问题被厦门证监局出具警示函,随后证监会于5月立案调查。2024年7月30日,公司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最终于8月5日收到正式处罚决定 。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在厦门市电气设备厂改制的基础上,于1992年9月以社会募集方式组建的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5月3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发审字[1996]第048号文审核批准和国务院证券委员会[1993]20号文确认,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025年4月21日,ST盛屯(600711)新增“绿色电力”概念。
2025年3月25日公告:我们将充分利用现有矿业和冶炼企业厂房屋顶等区域,评估需求,开展可行性技术和效能评估,积极推广光伏等绿色能源的使用,提高绿色能源在公司消费中的比例。目前光伏装机容量10MW,到2025年初,装机容量将达到19.5MW。预计2025年全年光伏发电量约2000万KWH,减少碳排放约10000吨。

根据《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上市公司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未依法履行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或构成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该上市公司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投资者有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可以依法起诉并索赔损失。
综合上述情况,盛屯矿业(600711)投资者股民索赔条件暂定为:
2022-04-26到2024-04-22之间买入股票,且在2024-04-22收盘时卖出或仍持有。

受损股民可私信联系深圳李涛律师团队(微信/电话18688720278),咨询是否符合索赔条件及流程。律师费在投资者实际获赔后收取,前期不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