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博士股票索赔(600804):虚假陈述被曝光,受损投资者可积极参与

鹏博士股票索赔的时间要求:(1)在2013年4月12日至2023年7月17日期间买入股票,且在2023年7月18日之后出售或持续持有该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2)于2024年11月18日以前购买公司股票,并于2024年11月18日以后出售或仍旧拥有该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准)。

2024年11月18日,鹏博士、*ST鹏博(600804)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

2024年3月29日,鹏博士、*ST鹏博(600804)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2023年9月1日,鹏博士、*ST鹏博(600804)披露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理由同样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2023年7月18日,鹏博士、*ST鹏博(600804)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送达的《立案告知书》。

经查明:1、ST鹏博士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ST鹏博士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合同;3、ST鹏博士2012年-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深圳李涛律师声明

上述预登记条件仅供参考,不涉及任何投资决策和证券买卖建议。索赔条件将根据证监会调查结论进一步调整,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其他投资者索赔诉讼持续进行中:模塑科技(000700)、思创医惠(300078)、宜通世纪(300310)、卓锦股份(688701)、劲嘉股份(002191)、国华网安(000004)、文一科技(600520)、生物谷(833266)、思美传媒(002712)、苏大维格(300331)、日海智能(002313)、西陇科学(002584)、荣联科技(002642)、奥联电子(300585)、慧辰股份(688500)、海越能源(600387)、路通视信(300555)、东方集团(600811)等等。

(深圳李涛律师,证券维权律师,武汉大学法学硕士,现在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执业。曾在证券公司工作多年,擅长代理证券诉讼、金融维权案件,有多年投资者维权诉讼经验。手机(微信号):18688720278;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30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