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尼电子股票索赔的时间要求:于2023年6月20日至2024年1月5日期间买入东尼电子(603595)股票,并在2024年1月5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准)。
2024年2月6日,东尼电子(603595)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4号,以下简称“《警示函》”)。
经查明:2023年1月10日,东尼电子(603595)披露《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东尼半导体与下游客户T签订重大合同,约定东尼半导体2023年向下游客户T交付6英寸碳化硅衬底13.5万片,合同含税总价为6.75亿元。截至2023年10月28日公司披露2023年三季报时,上述合同仅完成交付进度6.74%,公司已可以预见2023年交付计划大比例不能完成,但迟至2024年1月6日才披露《关于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构成信息披露不及时。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联系深圳李涛律师团队,并快递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
深圳李涛律师声明
上述预登记条件仅供参考,不涉及任何投资决策和证券买卖建议。索赔条件将根据证监会调查结论进一步调整,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深圳李涛律师,证券维权律师,武汉大学法学硕士,现在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执业。曾在证券公司工作多年,擅长代理证券诉讼、金融维权案件,有多年投资者维权诉讼经验。手机(微信号):18688720278;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30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