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凯材料股票索赔的时间要求:2022年3月31日至2024年3月19日期间买入飞凯材料(300398)股票或债券等证券市场公开发行产品,并在2024年3月20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登记,可以提出索赔(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准)。
2024年4月15日,飞凯材料发布《关于公司及原部分董事、高管收到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经查明:飞凯材料于2021年6月至2023年12月从事PCBA(组装印制电路板)贸易业务,业务实质为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飞凯材料未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执行相应审议程序并披露,该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
同时,该PCBA贸易业务实质为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相关会计处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二条、第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导致公司2021年年报、2022年年报和2023年三季度报告分别虚增收入283.01万元、1,855.86万元和2,711.95万元,违反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联系深圳李涛律师团队,并快递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
深圳李涛律师声明
上述预登记条件仅供参考,不涉及任何投资决策和证券买卖建议。索赔条件将根据证监会调查结论进一步调整,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深圳李涛律师,证券维权律师,武汉大学法学硕士,现在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执业。曾在证券公司工作多年,擅长代理证券诉讼、金融维权案件,有多年投资者维权诉讼经验。手机(微信号):18688720278;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30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