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来股份(600532)股票索赔条件:
(1)在2019年12月1日到2022年4月27日期间购买退市未来、未来股份(600532)股票,并且在2022年4月27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退市未来、未来股份(600532)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2)于2022年10月29日至2023年4月25日期间购买退市未来、未来股份(600532)股票,并且在2023年4月2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未来股份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二、违法事实:
2025年1月7日,退市未来、未来股份(600532)股票发布了《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2022年12月29日,退市未来、未来股份(600532)及相关责任人员同样因虚假陈述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未来股份(600532)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外担保;未按规定披露关联关系、关联担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相关关联交易;财务报表货币资金存在虚假记载;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联系深圳李涛律师团队,并快递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
深圳李涛律师声明
上述预登记条件仅供参考,不涉及任何投资决策和证券买卖建议。索赔条件将根据证监会调查结论进一步调整,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深圳李涛律师,证券维权律师,武汉大学法学硕士,现为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曾在证券公司工作多年,擅长代理证券诉讼、金融维权案件,有多年投资者维权诉讼经验。手机(微信号):18688720278;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30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