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智云股份(300097)股票索赔条件:
于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4月19日之间买入ST智云(300097)股票,并且在2024年4月19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且亏损的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准)。
二、违法事实:
2024年4月13日,ST智云(300097)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贵州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经查明,公司已针对2022年原控股子公司虚增营业收入及营业利润导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的事项,进行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并制定了整改计划,目前已严格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公司将在满足相关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条件后,及时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联系深圳李涛律师团队,并快递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
深圳李涛律师声明
上述预登记条件仅供参考,不涉及任何投资决策和证券买卖建议。索赔条件将根据证监会调查结论进一步调整,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深圳李涛律师,证券维权律师,武汉大学法学硕士,现为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曾在证券公司工作多年,擅长代理证券诉讼、金融维权案件,有多年投资者维权诉讼经验。手机(微信号):18688720278;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30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