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园城黄金股票(600766)索赔条件:
于2021年8月27日至2024年4月22日期间买入园城黄金股票,且在2024年4月22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准)。
二、违法事实:
2024年11月5日,公司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7号。
经查明,2021年,园城黄金的子公司烟台罗润商贸有限公司、烟台昌赛商贸有限公司在钢材贸易业务中,对供应商承运、客户自提两种交付方式的部分采购、销售交易,园城黄金应当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园城黄金对前述业务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导致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其中2021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3.668.90万元,营业成本3.668.90 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37.48%、营业成本的39.38%;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6.495.18万元、营业成本6,495.18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28.86%,营业成本的29.73%。
园城黄金将其员工2021年绩效工资及满勤奖40.13万元由园城集团承担,园城黄金未进行账务处理。园城黄金未按照合同约定向其派驻被托管企业小套峪矿的2名派驻人员发放2021年工资薪酬。前述事项导致园城黄金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裁,虚增利润合计52.10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5.27%。我局拟决定:对园城黄金及相关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罚。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联系深圳李涛律师团队,并快递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
深圳李涛律师声明
上述预登记条件仅供参考,不涉及任何投资决策和证券买卖建议。索赔条件将根据证监会调查结论进一步调整,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深圳李涛律师,证券维权律师,武汉大学法学硕士,现为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曾在证券公司工作多年,擅长代理证券诉讼、金融维权案件,有多年投资者维权诉讼经验。手机(微信号):18688720278;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30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