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通电子股票索赔(002197)的时间要求:2018年4月24日至2024年4月28日期间买入证通电子股票或债券等证券市场公开发行产品,并在2024年4月29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有机会索赔(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准)。
2024年11月29日,ST证通公告称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2015年公司收购广州云硕70%股权,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17年10月至12月,广州云硕与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晶存储”)签订6份采购合同,约定向紫晶存储采购存储设备、管理软件等产品,合同金额合计2177.4万元。
2017年11月1日、2018年8月23日,广州云硕分别与北京一点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一点”)签订销售合同,约定将紫晶存储相应货物销售给北京一点,合同金额合计2648.14万元。
上述采购、销售业务涉及的货物未真实交付,不具有商业实质。通过虚构上述业务,ST证通2017年、2019年利润总额分别虚增507.74万元和84.00万元,上述两年年报均存在虚假记载。
2021年11月29日,证通电子披露《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该文件使用了2019年年度报告财务数据。证通电子上述2021年非公开发行文件存在虚假记载。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联系深圳李涛律师团队,并快递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
深圳李涛律师声明
上述预登记条件仅供参考,不涉及任何投资决策和证券买卖建议。索赔条件将根据证监会调查结论进一步调整,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深圳李涛律师,证券维权律师,武汉大学法学硕士,现为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曾在证券公司工作多年,擅长代理证券诉讼、金融维权案件,有多年投资者维权诉讼经验。手机(微信号):18688720278;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30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