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方股份(600100)虚假陈述曝光,受损投资者索赔全攻略

1、索赔的时间要求:于2019年4月26日至2024年6月28日买入,且2024年6月28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而亏损,有机会索赔(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准)

2、2024年6月29日,同方股份有限公司(600100)发布《关于收到北京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称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 《关于对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梁武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57号)。

3、经查明,同方股份(600100)违法事实如下:

(1)是预付土地款事项相关会计核算科目归集不当,导致2020年、2021年预付账款、其他非流动资产披露不准确;(2)是长期应收款相关坏账计提政策披露不准确,影响2021年、2022年的财务数据;(3)是重要联营企业报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金额披露错误,以及2019年、2021年部分参股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影响有关核算数据和披露不准确;(4)是财务制度执行不规范。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联系深圳李涛律师团队,并快递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

李涛律师声明

上述预登记条件仅供参考,不涉及任何投资决策和证券买卖建议。索赔条件将根据证监会调查结论进一步调整,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李涛律师,证券维权律师,武汉大学法学硕士,现为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曾在证券公司工作多年,擅长代理证券诉讼、金融维权案件,有多年投资者维权诉讼经验。手机(微信号):18688720278;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30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