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拉统计代码

保利联合股票索赔案已有一审胜诉判例,受损股民抓紧诉讼

2024年1月17日,保利联合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贵州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保利联合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19年至2021年期间,新联爆破与浙商银行签订《应收账款链平台业务合作转让协议》,据此终止确认应收账款;新联爆破与国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订《国内无追索权保理业务合同》,并于同日签订附追索权的《补充协议》,新联爆破据此终止确认应收账款;保利联合以与客户签订《资金支付协议》《还款协议》及期后签订《资产抵押协议》等为由,将部分应收账款视为有担保的债权,错误划分风险组合;保利联合因应收账款账龄划分及计算错误,导致公司少计提坏账准备。以上行为致使2019年、2020年、2021年保利联合少计提坏账准备和虚增净利润,我局决定:对保利联合及相关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罚。

目前,深圳李涛律师正在代理保利联合受损投资者索赔诉讼工作。根据一审法院胜诉判决,索赔条件为:

在2020年4月28日至2023年1月20日期间买入保利联合股票,且在2023年1月20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联系深圳李涛律师团队,并快递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

李涛律师声明

上述预登记条件仅供参考,不涉及任何投资决策和证券买卖建议。索赔条件将根据证监会调查结论进一步调整,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李涛律师,证券维权律师,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现为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曾在证券公司工作多年,擅长代理证券诉讼、金融维权案件,有多年投资者维权诉讼经验)

手机(微信号):18688720278;邮箱:404048268@qq.com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30楼

以下是360网站统计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