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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彩化学股票索赔:重大诉讼信披不及时被警示,受损股民可索赔

2023年4月19日,七彩化学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辽宁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称:“2022 年12月9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受理先尼科化工(上海)有限公司诉七彩化学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涉及公司及其两名员工承担连带赔偿先尼科经济损失人民币20,047万元。七彩化学在收到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诉讼服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2022)沪知民初9号)、《民事起诉状》等法律文书,未及时就上述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事项迟至2023年3月15日才予以披露,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监管部门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信息披露的规定,构成虚假陈述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实际发生的损失,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

七彩化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被辽宁证监局给予警示函的监管措施。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受损投资者可索赔。

目前,深圳李涛律师正在代理七彩化学受损投资者索赔诉讼工作,索赔条件为:

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15日期间买入七彩化学股票,且在2023年3月15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联系深圳李涛律师团队,并快递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

李涛律师声明

上述预登记条件仅供参考,不涉及任何投资决策和证券买卖建议。索赔条件将根据证监会调查结论进一步调整,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李涛律师,证券维权律师,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现为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曾在证券公司工作多年,擅长代理证券诉讼、金融维权案件,有多年投资者维权诉讼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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