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6日,中国证监会官网公告对承立新(时任恒润股份第二大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丁键、张亚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承立新、丁键、张亚洲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承立新、丁键和张亚洲商议合谋操纵股价;二、承立新、丁键和张亚洲合谋操纵股价过程。2023年7月29日至11月8日,承立新、丁键、张亚洲等人操控上市公司发布4份利好信息,拉抬“恒润股份”股价。上述期间,“恒润股份”股价上涨96.65%,同期上证指数下跌6.86%,偏离103.51%,中证风电产业指数下跌10.30%,偏离106.95%,“恒润股份”股价涨幅明显优于同期上证指数和行业指数。我会决定:对承立新、丁键、张亚洲合谋操纵“恒润股份”行为,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20,523,277.7元,由丁键承担;并处以123,139,666.2元罚款,其中由承立新承担61,569,833.1元,由丁键承担49,255,866.48元,由张亚洲承担12,313,966.62元。
《证券法》规定:“操纵证券市场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019年12月27日,成都中院对全国首单操纵市场民事赔偿诉讼——恒康医疗案一审公开宣判,原告杨某诉请获得胜诉支持。该案在二审中也获得胜诉,这是操纵证券市场民事赔偿首次出现终审胜诉案例!
目前,深圳李涛律师正在代理恒润股份受损投资者索赔诉讼工作。索赔条件为:在2023年7月29日至2023年11月23日期间买入恒润股份股票,且在2023年11月23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联系深圳李涛律师团队,并快递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
李涛律师声明
上述预登记条件仅供参考,不涉及任何投资决策和证券买卖建议。索赔条件将根据证监会调查结论进一步调整,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李涛律师,证券维权律师,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现为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曾在证券公司工作多年,擅长代理证券诉讼、金融维权案件,有多年投资者维权诉讼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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