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15日,鹏都农牧(002505)公告,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集团”)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
2024年8月29日,鹏都农牧发布关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的公告。
2024年11月22日,鹏都农牧(鹏都5,400256)公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中国证监会调查,鹏都农牧存在如下违法事实:
一、鹏都农牧未依法及时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二、鹏都农牧 2020 年年度报告、2021 年半年度报告、2021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半年度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01月21日,注册资本637426.1088万元,注册地位于湖南省长沙高新开发区岳麓西大道1698号长沙高新区麓谷科技创新创业园B3栋9楼927房,法定代表人为田翊。
鹏欣集团旗下多家上市公司(如鹏都农牧、国中水务、鹏欣资源)近年来因信息披露违规和未履行承诺多次被处罚。其中鹏欣资源因未及时披露销售退货协议导致收入虚增,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并处罚,引发投资者集体诉讼。鹏欣资源因信息披露违规已被投资者起诉,上海金融法院已作出胜诉判决,诉讼时效至2024年12月22日 。
综合上述情况,鹏都农牧(002505)投资者股民索赔条件暂定为: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8月15日之间买入鹏都农牧(002505)股票,并且在2024年8月15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
受损股民可私信联系深圳李涛律师团队,咨询是否符合索赔条件及流程。律师费在投资者实际获赔后收取,前期不收取任何费用。索赔需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对账单、联系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