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6日,ST旭电发布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
2024年9月20日,ST旭电发布关于收到股票终止上市决定的公告,深交所决定终止公司A股和B股股票上市。
2025年3月28日,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对东旭集团证券违法行为做出行政处罚,监管部门认定的违法行为包括披露信息虚假或重大遗漏,非公开发行股票存在欺诈发行等。
据查,东旭集团及其旗下上市公司,在2015年至2019年期间,业绩造假累计数百亿元,并以此募集资金、发行债券超百亿元。经河北监管局调查,2015至2019年期间,东旭集团虚增收入累计478.25亿元,虚增利润累计130.01亿元,虚增货币资金447.9亿元(最高);上市公司东旭光电虚增收入累计167.6亿元,虚增利润累计56.27亿元。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宝石A)成立于1992年,1996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2024年10月11日,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摘牌。
综合上述情况,东旭光电(000413)投资者股民索赔条件为:2019-04-29到2024-07-05之间买入股票,且在2024-07-06收盘时卖出或仍持有。
受损股民可私信联系深圳李涛律师团队(微信/电话18688720278),咨询是否符合索赔条件及流程。律师费在投资者实际获赔后收取,前期不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