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越能源(600387)股票索赔的时间要求:(1)2021年8月31日至2023年4月28日之间买入海越能源、*ST海越(600387),且在2023年4月29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2)2023年4月29日至2024年4月19日之间买入600387海越能源,且在2024年4月20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者;可以提出索赔(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准)。
2022年11月11日,海越能源、ST海越(600387)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字(2022)58号];2025年2月6日,海越能源、ST海越(600387)及控股股东高鑫金控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5)2号]
经查明: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1年至2022年间,控股股东高鑫金控通过预付货款形式占用公司资金,累计发生额达6.88亿元,占净资产比例最高达20.67%。公司未及时披露该事项,导致2021年半年度至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财务造假:2022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及成本30.21亿元,占更正前营收、成本的49.33%和50.51%,构成虚假记载。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联系深圳李涛律师团队,并快递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
深圳李涛律师声明
上述预登记条件仅供参考,不涉及任何投资决策和证券买卖建议。索赔条件将根据证监会调查结论进一步调整,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其他投资者索赔诉讼持续进行中(以下索赔部分股票索赔诉讼已获赔或一审胜诉或已经和解或已核算):东方集团(600811)、模塑科技(000700)、思创医惠(300078)、宜通世纪(300310)、卓锦股份(688701)、劲嘉股份(002191)、国华网安(000004)、文一科技(600520)、生物谷(833266)、思美传媒(002712)、苏大维格(300331)、日海智能(002313)、西陇科学(002584)、荣联科技(002642)、奥联电子(300585)、慧辰股份(688500)、海越能源(600387)、路通视信(300555)、普利制药(300630)、香雪制药、(300147)、鹏都农牧(002505)、ST证通(002197)、东海A退(000613)、ST龙宇(603003)、ST文投(600715)、得润电子(002055)、江苏吴中(600200)、ST旭电(000413)、紫天科技(300280)、浙版传媒(601921)、中青宝(300052)、沈阳化工(000698)等等。
(深圳李涛律师,证券维权律师,武汉大学法学硕士,现在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执业。曾在证券公司工作多年,擅长代理证券诉讼、金融维权案件,有多年投资者维权诉讼经验。手机(微信号):18688720278;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30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