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丰科技股票索赔(300419):虚假陈述被曝光,受损投资者可积极参与

浩丰科技股票索赔(300419)的时间要求:在2021年4月26日到2023年12月27日之间买入浩丰科技、ST浩丰(300419)股票,且在2023年12月27日收盘持股;或者在2024年1月30日到2024年4月29日之间买入浩丰科技股票,且在2024年4月29日收盘持股;可以提出索赔(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准)。

2023年12月27日,浩丰科技、ST浩丰(300419)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2024年7月30日,收到北京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

经查明:2020年,浩丰科技、ST浩丰(300419)与富通时代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开展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上述业务实质为资金融通业务,浩丰科技、ST浩丰(300419)在上述业务中实际只履行垫资义务,并收取固定利息。公司未正确核算上述业务,涉嫌虚增2020年营收7312.85万元,占当年营收的11.43%,导致公司2020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2024年4月30日,浩丰科技、ST浩丰(300419)发布了更正公告和更正后的2020年年报,主动更正相关财务数据。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联系深圳李涛律师团队,并快递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

深圳李涛律师声明

上述预登记条件仅供参考,不涉及任何投资决策和证券买卖建议。索赔条件将根据证监会调查结论进一步调整,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深圳李涛律师,证券维权律师,武汉大学法学硕士,现在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执业。曾在证券公司工作多年,擅长代理证券诉讼、金融维权案件,有多年投资者维权诉讼经验。手机(微信号):18688720278;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30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