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朗科技股票索赔的时间要求:于2020年4月23日至2024年3月14日期间买入且持有卓朗科技、退市卓朗(600225)股票,无论在2024年3月15日之后是否卖出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准)。
2024年12月25日,卓朗科技、退市卓朗(600225)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年1月23日公告,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自律监管决定书《关于天津卓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上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经查明:退市卓朗在2019年至2023年的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具体来说,公司在2021年和2022年的年度报告中,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到5亿元以上。这一金额超过了该两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50%。同时,退市卓朗在这两年中虚假记载的利润总额也达到了5亿元以上,同样超过了该两年披露的年度利润总额合计金额的50%。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联系深圳李涛律师团队,并快递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
深圳李涛律师声明
上述预登记条件仅供参考,不涉及任何投资决策和证券买卖建议。索赔条件将根据证监会调查结论进一步调整,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深圳李涛律师,证券维权律师,武汉大学法学硕士,现在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执业。曾在证券公司工作多年,擅长代理证券诉讼、金融维权案件,有多年投资者维权诉讼经验。手机(微信号):18688720278;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30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