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华科技股票索赔的时间要求:在2018年4月26日到2024年2月29日之间买入超华科技、*ST超华(002288)股票,并且在2024年2月29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亏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准)。
2024 年 9 月 26 日,超华科技、*ST超华(002288)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
1、财务数据虚假记载:在 2020 年度,超华科技通过精心设计的虚构电解铜贸易业务,供应商和客户由同一第三方联系撮合,使得业务资金和货物流转形成闭环,相关交易不具备真实的商业实质。与此同时,公司还故意少计利息费用,以此达到虚增利润的目的,导致 2020 年年度报告存在严重的虚假记载。经核算,此次虚增利润总额高达 5,033,833.35 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 30.22%,严重误导了投资者对公司真实财务状况的判断。
2、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从 2018 年至 2023 年期间,超华科技通过支付往来款、代垫费用和共同借款等隐蔽方式,向公司实际控制人梁健锋提供资金,这一行为已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然而,公司在 2018 – 2022 年年度报告及 2023 年半年度报告中,均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如实披露相关资金占用余额,存在重大遗漏,未按规定披露梁健锋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余额分别为 74,500,000.00 元、202,534,000.00 元、303,944,723.20 元、307,944,723.20 元、305,384,723.20 元、310,759,723.20元,分别占当期期末净资产的 4.79%、12.78%、19.13%、18.58%、22.94%、23.04%。这一行为严重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原则,使得投资者无法全面了解公司的资金流向和运营风险。
3、关联担保未披露:在 2017 – 2022 年以及 2023 年半年度期间,超华科技为时任董事长、总裁及实际控制人梁健锋对外借款提供担保。但令人震惊的是,公司并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关联担保余额,2017 年至 2022 年年度报告以及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未披露关联担保余额分别为200,000,000.00 元、187,654,358.32 元、187,654,358.32 元、197,654,358.32 元、193,654,358.32 元、193,654,358.32 元、193,654,358.32元,分别占当期期末净资产的 13.25%、12.07%、11.84%、12.44%、14.54%、11.68%、14.36%,同样存在重大遗漏。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联系深圳李涛律师团队,并快递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
深圳李涛律师声明
上述预登记条件仅供参考,不涉及任何投资决策和证券买卖建议。索赔条件将根据证监会调查结论进一步调整,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深圳李涛律师,证券维权律师,武汉大学法学硕士,现在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执业。曾在证券公司工作多年,擅长代理证券诉讼、金融维权案件,有多年投资者维权诉讼经验。手机(微信号):18688720278;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30楼)